南京艺术学院考生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招生正在进行中......
南京艺术学院
学校简介
/School overview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艺术院校。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跻身前六,其中美术学获评A等级,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获评A-等级,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获评B+等级。学校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榜单。
1912年,刘海粟先生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颜文樑先生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上海美专与苏州美专,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升格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目前在校生总数12000余人,教职工114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4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60余人。学校现有全国“德艺双馨” 文艺工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宣部 “四个一批”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8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召集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13人。学校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电影电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职院 (成教院) 、国际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设有艺术研究院、学报编辑部、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美术馆、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图书馆、社会教育学院、国际博物馆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等直属单位。
学校以艺术学门类为主,以管理学、文学等门类为辅,现设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绘画、舞蹈学、动画、艺术史论、音乐学、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等2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位列全国艺术院校第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管理、录音艺术、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等 10 个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美术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与实践”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中国美术史》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艺术材料与工艺”“文化创意与综合设计”等2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虚拟现实艺术实践教育中心、传媒艺术跨学科综合训练中心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两门课程获评江苏省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四美四育’美育育人体系的建构与实践”获评江苏省高校思政精品项目。
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展演成果丰硕。教师担任编剧的动画片《大禹治水》获第15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第26届电视文艺“星光奖”优秀电视动画节目奖;电视剧《大清盐商》荣获第30届“飞天奖”和第28届“金鹰奖”荣誉提名奖;电视剧《埃博拉前线》获得第33届电视“飞天奖”。获全国美展金银铜奖8项,“金钟奖”金奖3项,“文华奖”金奖1项;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奖1项;12件作品入选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获中国书法兰亭奖3项。自2016年开始,学校精心打造“520毕业展演嘉年华”,已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成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艺术研究与创作中心”,推动文艺理论创新与艺术创作。
学校积极投身国家和地方文化建设,圆满完成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鼎、亚投行新标徽和启动装置设计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公祭鼎和亚投行启动装置揭幕;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江苏彩车“江苏智造”(匠心奖) 、世界语言大会视觉系统、江苏发展大会会标、2018羽毛球世锦赛标志、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志及徽标、江苏援湖北医疗队标志、南京南部新城秦淮湾大桥整体景观灯光(缪斯设计银奖)等设计任务。
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国家社会发展战略和新文科发展要求,在巩固传统艺术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南京艺术学院考生,把握艺术教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艺术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融合,成立“元宇宙艺术与设计研究院”“讲好中国故事国际传播研究院”“听觉感知与视听融合实验室”“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创新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努力打造艺术与科技融合创新、中国艺术与国际传播相互促进的科研创作与人才培养示范平台。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气象。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目标,在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实践中,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追求“国际一流”、突出“综合优势”,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新的南艺贡献!
(数据截止到2022年11月)
报考条件
/condition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者均可报考。
2.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歌舞剧)专业、流行音乐(演唱):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男身高 1.70 米以上、女身高 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流行音乐(演奏):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实质性病变,男身高 1.73 米以上、女身高 1.63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 米以上、女身高1.65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男身高不得低于 1.72 米、女身高不得低于 1.62 米;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3.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艺术类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我校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 详见我校发布的《南京艺术学院 2023 年在艺术类批次录取本科专业与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
专业考试报考规定
/stipulate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报考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编导专业统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史论、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中职职教高考考生,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艺术类相关专业技能考试。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歌舞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外省考生,除美术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需参加所属省美术、设计类、编导类省级统考外,其余专业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②我校在外省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③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专业考试报考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网络线上考试时,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实身份后,参加考试。参加现场考试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5、考试纪律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abstract
·注:
1. 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本人所属省的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即可;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以及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成绩无效。
2.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填报志愿前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站上
()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 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比值择优录取”,文化
分比值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高考文化分 ÷ 文化满分)×0.6+(专业分 ÷ 专业满分)×0.4]×750。
4.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中职职教高考艺术类相关专业考生。
5. 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教育、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
6. 我校 2023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古琴、竹笛、唢呐、笙;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限江苏考生)、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限外省考生);流行音乐专业招收种类为:演唱、演奏、创作。其中演奏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贝司(含电贝司、低音提琴)、爵士鼓、萨克斯管、小号、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
7. 我校 2023 年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
8.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9.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10. 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11.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考试科目及内容
/subject
·注:
1. 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星海音乐学院附中、沈阳音乐学院附中、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天津音乐学院附中、西安音乐学院附中、浙江音乐学院附中、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吉林艺术学院附中、云南艺术学院附中、广西艺术学院附中、山东艺术学院附中、新疆艺术学院附中、内蒙古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流行音乐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于 2023 年 1 月 3日前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逾期不享受免初试资格)。证明材料纸质版考生需在本人初试报名结束后三天内通过顺丰寄付方式邮寄。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歌舞剧)专业考生免初试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74 号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210 办公室苏老师收()。
报考流行音乐专业考生免初试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74 号南京艺术学院演艺大楼 423 流行音乐学院学工办公室曹老师收()。
证明材料电子版与纸质需保证一致并齐全。初试结束后按规定正常办理复试手续。免初试审核结果将于 1 月 5 日公布,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初试考试。
2. 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3. 考生提交的考试视频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与标识标志。
4. 我校除校本部以外,各专业无外设考点。
5. 舞蹈表演专业与舞蹈教育、舞蹈学专业不得兼报;舞蹈表演 3 个方向之间不得兼报。舞蹈学院招生考试考生化妆要求:初试与复试均不可以化舞台妆(浓妆),允许化淡妆。舞蹈学院招生考试考生着装要求:①女生穿纯色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素色短袖、舞蹈软鞋。所有服装不得有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南京艺术学院考生,包括滚边、印花图等,不穿着奇装异服,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带有其品牌 LOGO 的服装参加考试。②初试盘头,复试不戴与剧目无关的头饰及各种装饰物。③不按规定着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校考报名及考试相关安排
/sign up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023年 1 月 7 日关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 00:00—4:00)。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有初复试的专业,初试为网络在线考试;复试及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试形式,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最终确定。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或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看相关安排。
2023 年 1 月 1-8 日,考生根据报名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考试时间进行网上初试。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即可申请该专业的网上模拟考试,考生申请网上模拟考试次数不限。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 1 次完整的网上模拟考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工作网相关公告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看办理复试手续相关要求,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复试。
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工作网相关公告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23 年 1 月 7 日 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注:学校保留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有关说明:
1.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各地具体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学校将视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2. 考生因赴考、疫情等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关注我校通过招生工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该网站的“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属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7. 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 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
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9.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
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10. 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
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并最终以国家、
省相关规定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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