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有没有平行志愿 【解读】2023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1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山东省2022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下面我将对山东省编导类专业的几个重点方面做细致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先解读政策,后附政策文件原文】
编导类专业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目前正在进行当中,报名时间为 2022年11月9日-15日 ,只要考生选择 科类:艺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 ,审核、缴费成功后,就是编导考生了。
目前编导专业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方式:
1、统考:2022年12月11日举行
2、校考:一般是年后正月初十开始,具体时间未定
1、统考:约90所院校可供选择
2、校考:约10所院校组织校考
招收山东编导生的高校(最新版约150所)
统考考两大项: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切记:山东省的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为普通类一段线(2022年为437分);
校考院校可单独划线,但除了导演专业之外,编导类和戏文类的录取分数线还是要高于一段线,甚至远远高于一本线,例如:中传、北电。
两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
1、提前批:每次只能填报一个学校,有两次填报机会
2、本科批:每次可填报60个志愿,有三次填报机会艺术类考生有没有平行志愿,施行平行志愿
附: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
2021山东省编导专业施行平行志愿,如何填报?如何投档录取?
1、提前批院校按照学校自己要求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分为三种录取原则:
(1)、综合分录取:例如武汉大学
(2)、专过文排:例如上海大学
(3)、文过专排:例如西南大学
2、本科批院校均按照综合分成绩投档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高考成绩70%+统考成绩75%。
走艺术编导类可以填报普通类志愿艺术类考生有没有平行志愿,但填报编导类专业志愿和填报普通类专业志愿只能二选一,不可同时兼报。
编导类专业方向一般包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戏剧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曲文化传播、戏剧学等。
【解读到此结束,如有疑问可联系主编】
政策原文如下:
《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等共 11 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 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相关高校须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招生专业与我省艺术专业类别对应信息,并在我省统考前予以公布。
(二)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 9 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或类别对应不一致,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 2023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 2023 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
1.2023 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1 日;
播音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19 日、12 月 15 日—22 日、12 月 15 日—20 日、12 月 15 日—22 日、12月 15 日—19 日、12 月 15 日—19 日。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等提前批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3 年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
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原则上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 6—8 倍。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有关高校官网。2024 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其他。
1.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招生,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类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录取并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2.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余类别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如个别高职(专科)专业无法对应,确需组织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地制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要与《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所述内容完全一致。各招生院校章程相关内容如果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按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内各招生院校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 3 个录取批次,3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余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
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75%;
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65%。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六、志愿填报
考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23 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根据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
安排 3 次志愿填报。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 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使用统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但使用统考成绩与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能兼报。
校考专业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上述两种类型也不允许兼报。
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专业时,考生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确定)。
(三)专科批。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 1 个院校志愿,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证。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七、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
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 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40%、文化成绩占 60%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5.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8.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9.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三)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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