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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艺术生

2022年05月28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3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26人。分项目计划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符合2022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条件,并满足附件一中我校相关项目的招生要求。

2.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或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的经历。

3.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三、报名办法

1.上传电子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照要求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武汉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须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和考生本人签字。

(2)就读中学出具的艺术团活动证明、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证明等材料(须就读中学盖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艺术水平的材料。

2.上传音像资料

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完成后,需在2021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上传音像资料。考生需将与报考项目相关的艺术特长制作成声音、图像清晰的MP4或AVI格式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不得出现任何与考生有关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音像资料以“报名号+考试项目”的文件名上传至武汉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系统(,二维码附后)。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音像资料不能播放等情况,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四、选拔与测试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和音像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6倍分项目择优确定参加艺术水平测试考生名单(若某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并于2022年1月底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艺术水平测试

公布无异议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测试将采取网上实时视频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考生艺术特长现场展示,满分100分,分项目测试说明见附件二。

考生须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下同)缴纳测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网上实时视频考试。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分项目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资格考生,各项目资格考生公示起始序号为1。

4.录取高考成绩要求

对于传统高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生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海南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五、录取办法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完成签订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2年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2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2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艺术团专业计划见附件三。

4.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公示顺序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学校将按照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的省份,将按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

六、有关说明

1.学校可根据测试考生和资格考生情况调整分项目招生计划。

2.所有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艺术特长生的规定要求。

3.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武汉大学舞蹈考生,报到后须接受艺术教育中心的专业复查,并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和《武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武大艺字[2019]1号)规定处理。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武汉大学舞蹈考生,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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